4月25日,陇县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委主任、委员及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局长郭子龙与会作专题报告。
2023年,陇县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民心所向,聚焦源头治理,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优良天数307天,综合指数3.70,同比下降3.1%,六项污染物同比“四降一升一持平”,千陇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优良比率达到100%,神泉“千人万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达标率100%,县域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整体较好,全年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事故,环境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会议指出,职能部门要紧扣工作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法律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树立为民思想,把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企业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和强化环境监管。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