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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函

来源: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27 14:53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等文件提出的“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夯实美丽中国建设基础”等要求,推进中小学生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普及,丰富、创新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现将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望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相关人员参赛,积极展示我省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的优秀成果和案例。

一、征集对象

(一)生态文明学校教育组:中小学教师及教研人员

(二)生态文明社会教育组:从事生态文明社会教育研究机构专业人士、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或者工作者、自然教育基地(自然学校)工作者、生态研学教育和生态劳动教育机构工作者。

二、征集与评审时间

1.征集时间:2022年9月13日—10月30日

2.评审时间:2022年11月10日—12月31日

三、征集要求及奖励办法

详见附件

四、报送邮箱及参赛须知

(一)报送邮箱:1520710961@qq.com (来稿标明参加“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二)参赛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参赛费用。

2.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参赛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报名表见附件),主创人员1人,团队人员不得超过3人。

3.优秀案例文本材料须采用word文件格式(可配图表),课件和学生手册word格式为主。可根据情况提交多媒体材料,包含:教师用素材、学生用素材、视频教学实录等,形式不限,整体大小不超过100M。提交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称:组别+姓名)。

4.参赛者请自留材料,提交材料一律不退。

5.本次征集活动参赛作品版权(除署名权外)归属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将被视为同意本款规定。

6.本次征集活动需签署原创承诺书,严禁侵权。(不签署者视为作品作废)

联 系 人:石新立             电话:029-85429296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2年9月13日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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