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中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我省汉中市城固县、汉中市镇巴县、商洛市商州区、商洛市柞水县成功创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宝鸡市麟游县、汉中市宁强县、安康市岚皋县成功创建第六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目前,我省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6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9个。培育了一批生态优良、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典型。随着创建数量逐年增多、创建区域逐步扩大,示范作用初步显现,为全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了经验借鉴和参考样本。
以高起点谋划协调,推动创建落实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全面反映一个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是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的实践平台。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坚持高位部署推进,将创建工作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新一轮八大标志性战役之一,制定年度创建计划、指导市县编制规划,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细化创建标准措施、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今年,首次开展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对成功获评国家示范创建荣誉的市(县、区)每年按照 500 万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偿(设区市按照 1000 万元标准);对获得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县(市、区)每年按照 200 万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偿(设区市按照500 万元标准),激发参创动力,掀起争创热潮,以示范成效不断彰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力量。
以高目标建设管理,引导规范运行
构建省、市、县三级创建工作体系,先后印发《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联合省财政厅出台《陕西省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针对我省陕北、关中、陕南三大区域地理特征迥异,资源禀赋差异,经济社会发展各异的实际,通过深入村镇、查阅资料、交流问询等方式,围绕各创建地区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领域等10个方面进行统筹谋划、加强分类指导,组建审核专家库,开展申报预审复核。对命名后的地区,每年定期复审,强化动态管理。形成规划先行、标准引领、达标创建、动态管理的创建模式,有力推动创建工作健康规范运行。
以高标准抓点示范,树立典型样板
坚持抓点示范、树立典型,通过一个个典型引领,由点及面、聚沙成塔,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根基。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指标、重点环节“三个重点”,优先支持具有类型补充作用的地区开展示范建设。命名县(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评价结果均为优,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城固、镇巴、柞水、宁强、岚皋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达到342天、359天、359天、351天、359天,多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均高于90%,商州、麟游等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居全省前列。命名县(区)地表水监测断面均达到Ⅱ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普遍提升。宁强、柞水、岚皋县(区)森林覆盖率达到75%以上,命名的7个县(区)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生物多样性日趋丰富,探索出“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等“两山”转化模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建立。
以高质量创建成效,促进绿色发展
坚持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作为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主要抓手,以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为重点,严把技术关、审核关、监管关“三个关口”,开展预审复核工作,倒逼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不断优化我省生态示范建设格局,推动关中地区持续打好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转变依靠要素驱动的低效经济发展方式,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向优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导陕北地区突出抓好水土流失等生态治理工作,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打造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支持陕南地区发挥秦巴山区生态资源优势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创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创建地区的生态农业、新型工业、生态旅游等均取得良好的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推动形成一批守绿换金、添绿增金的可推广模式和优化路径。
以高密度宣传推广,鼓励全民参与
组织开展生态创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等时机,在主流媒体网站、“两微一端”等进行多层次系列宣传报道。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柞水县“小木耳、大产业”、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两山”转化典型经验,宁强 “六绿六金” 特色的“两山”转化模式经验,岚皋县“生态+”理念引领绿色产业发展模式,商州区医药康养产业、绿色智能产业、绿色建材循环发展模式,麟游县发展有机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等经验。我省创建工作和典型案例得到《中国生态文明》《中国环境报》、生态环境部专栏推广宣传,充分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带动了其他地区申报创建的积极性。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任务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抓点示范、探索转化模式、总结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以创建带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