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相关要求,我市将纳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我市一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黄牌”名单,现将处理及整改进展情况在市局网站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表
序号 |
行政区划 |
企业名称 |
超标因子 |
处理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度 |
1 |
宝鸡市 |
上海中耀环保实业陕西有限公司 |
COD、氨氮、总磷、总氮 |
2023年9月17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对该公司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案立案(陕C凤翔环罚立〔2023〕30号);9月18日,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凤翔环责改〔2023〕39号);10月19日复查后再次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凤翔环责改〔2023〕43号)。同时对该公司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委托陕西宝鸡文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2024年4月16日,凤翔分局依据环境损害鉴定结果对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C凤翔环罚告〔2024〕10号),拟处罚190910元;4月26日对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陕C凤翔环罚听告〔2024〕10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该公司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紧急采购厌氧颗粒污泥1500吨投加到厌氧反应罐中,帮助恢复厌氧系统处理能力;紧急联系鼓风机厂家,将风机的运行频率调至最大负荷并安装两台磁悬浮风机,增大好氧池曝气量帮助恢复污泥活性;加大初沉池混凝剂药剂、终沉池聚合氯化铝和聚丙烯酸铵药剂、生化系统活性炭投加量;紧急采购2座500m³临时储水池,从总公司紧急调用废水临时处理设施应急使用;紧急调用和采购污泥输送泵及药剂,加强污泥处置;完成新建生化池建设任务;及时与下游污水处理公司协商截流处理污水,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污染。 |
已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