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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整改情况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18 16:25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相关要求,我市将纳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我市两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黄牌”名单,现将处理及整改进展情况在市局网站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序号

行政

区划

企业

名称

超标

因子

处理情况

整改措施

整改

进度

1

宝鸡市

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氮氧化物

针对以上行为,陇县分局于2025年1月14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立案号:陕C陇县环立〔2025〕1号),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陇县环责改〔2025〕1号),2025年1月21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陕C陇县环罚告〔2025〕1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已调整燃煤锅炉运行状态,并对故障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维修。

已整改

2

宝鸡市

凤县宝凤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氮氧化物

凤县分局于2024年12月3日对该企业立案,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凤县环责改字〔2024〕12号),2025年1月2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陕C凤县环罚〔2025〕1号),罚款12.5万。企业已于2025年1月23日完成缴纳罚款。


该企业通过调整燃煤种类、优化锅炉负荷,调整锅炉燃烧、清理脱硝反应器内部积灰、使用SNCR炉内脱硝等手段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经对两台锅炉热态调试氮氧化物基本达标排放。对存在故障的SCR脱硝反应器经初步检修后正在 继续运行,为确保县域民生供暖待2025年3月15日停止供暖停炉后将进一步更换维修脱硝反应器。


整改中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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