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相关要求,我市将纳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我市两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黄牌”名单,现将处理及整改进展情况在市局网站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序号 |
行政 区划 |
企业 名称 |
超标 因子 |
处理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 进度 |
1 |
宝鸡市 |
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针对以上行为,陇县分局于2025年1月14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立案号:陕C陇县环立〔2025〕1号),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陇县环责改〔2025〕1号),2025年1月21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陕C陇县环罚告〔2025〕1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
已调整燃煤锅炉运行状态,并对故障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维修。 |
已整改 |
2 |
宝鸡市 |
凤县宝凤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氮氧化物 |
凤县分局于2024年12月3日对该企业立案,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C凤县环责改字〔2024〕12号),2025年1月2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陕C凤县环罚〔2025〕1号),罚款12.5万。企业已于2025年1月23日完成缴纳罚款。 |
该企业通过调整燃煤种类、优化锅炉负荷,调整锅炉燃烧、清理脱硝反应器内部积灰、使用SNCR炉内脱硝等手段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经对两台锅炉热态调试氮氧化物基本达标排放。对存在故障的SCR脱硝反应器经初步检修后正在 继续运行,为确保县域民生供暖待2025年3月15日停止供暖停炉后将进一步更换维修脱硝反应器。 |
整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