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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表
基础信息 |
单位名称(盖章) |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JEAN CLAUDE JAM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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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或服务)地址 |
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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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方式 |
张建刚(0917-5359169)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300732681438Q(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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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
生产水泥、水泥熟料、骨料等 |
产品及规模(生产单位填写) |
熟料为310万t/a,水泥为450万t/a,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24.75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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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或特征污染物排放信息 |
废水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原厂区东南侧有一个污水总排放口,由于废水不外排现无污水总排放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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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名称 |
废水总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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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方式 |
全部返回生产线或洒水降尘利用,未向环境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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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
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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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放浓度及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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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放总量及单位 |
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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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的排放总量及单位(年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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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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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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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超标情况 |
无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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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主要排放口(2个窑尾排放口,2个窑头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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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名称 |
主要排放口 |
一般排放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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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方式 |
连续 |
连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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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
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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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放浓度及单位 |
4.14mg/m3 |
15.36mg/m3 |
85.76mg/m3 |
4.4mg/m3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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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放总量及单位 |
4.08吨 |
9.39吨 |
50.84吨 |
1.23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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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的排放总量及单位(年度) |
246.68吨 |
592.5吨 |
2370吨 |
114.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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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20mg/m3 |
100mg/m3 |
320 mg/m3 |
1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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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941-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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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超标情况 |
生产期间无超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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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废水废气外的其它污染种类及排放情况 |
简单说明下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的产排情况 一季度公司内部自产危废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矿物油及废油漆桶共计2.05吨,全部利用水泥窑协同进行无害化处置; 自产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处置17.4吨, 全部利用水泥窑协同进行无害化处置。 厂界噪声: 厂界北侧58/44、厂界东侧55/46、厂界南侧61/48、厂界西侧6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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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
发证机关: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证日期:2022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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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五年(2022年09月16日至2027年09月1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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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设施 |
治理设施种类 |
废气 |
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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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名称 |
除尘系统 |
脱硝系统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
深度处理系统 |
回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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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数量 |
165套 |
2套 |
1套 |
1套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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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模及单位 |
3899860 m3/h |
1780000m3/h |
360吨/天 |
1520吨/天 |
1520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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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
采用布袋过滤自动清灰工艺 一线2004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批复文号:环验[2004]-号 二线于2010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批复文号:陕环批复 [2010]328号 |
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工艺 二线脱硝系统于2013年4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批复文号:宝市环函[2013]225号 一线窑尾脱硝于2013年11月25日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批复文号:宝市环函[2013]514号 |
采用水解酸化+MBR工艺进行处理
2011年10月25日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批复文号:扶环发[2011] 69号 |
采用预处理+连续微滤+反渗透
2011年10月25日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批复文号:扶环发[2011] 69号 |
采用二台水泵返回发电系统重新利用
2011年10月25日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批复文号:扶环发[2011] 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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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
正常运行 |
正常运行 |
正常运行 |
正常运行 |
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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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2023年2月28日取得一般固废协同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陕环评批复【202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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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排污许可以外的其它环保行政许可情况 |
1、2023年2月份扶风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上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备案编号为:61032420230007)。 2、2023年1月28日取得关于通过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函(宝审环函【2023】2号)批复文件。 3、关于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关于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二线窑系统开产的批复(扶环发【2023】13号)。 4、关于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关于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一线窑系统开产的批复(扶环发【2023】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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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环保工作的奖惩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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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时间: 2021年9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10月份在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为:610324-2021-01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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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演练情况: 2023年一季度月分别组织人员开展了氨水泄漏应急演练、废油泄漏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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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无突发环境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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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
1、一季度主要执行错峰生产,在错峰停产期间由于氧含量未20%左右,导致窑尾监测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折算值间断出现异常或超标现象,其余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13)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8)、《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要求。 2、一季度共计生产熟料270109.75 吨,生产水泥600199.64 吨, 一线正常生产551.11 小时 二线正常生产582.66小时; 3、一季度公司内部自产危废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及在线监测废液共计2.045吨,全部利用水泥窑协同进行处置; 自产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处置17.4吨。 4、一季度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及其它一般固废(市政污泥、造纸底渣等)共计3449.335吨,处置危险废物3793.6629吨。 5、一季度共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3次,均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管控的减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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