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五批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10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