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各县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值为8.22,其中关中地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值为8.96,陕南地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值为4.16。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凤县、太白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金台区、渭滨区、凤翔县、高新区、岐山县、扶风县、陈仓区、眉县。综合分析,细颗粒物(PM2.5)是影响1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
说明:1.太白县、凤县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23号)要求纳入陕南地区统计。
2.带*县区当月六项污染物中,部分指标日均值数量不足27个,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月评价结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