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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9-29 11:02:43

类别:B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王晓亮

宝环函〔2026〕354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李维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小韦河水质稳定提升的建议》(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韦河属渭河二级支流,被列入全省重点流域河湖清单,小韦河杏林断面是我市“十五五”国家考核断面。您立足流域治理实际,精准指出雨污分流改造、河道生态治理、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等突出短板,提出统筹管网建设、强化河道治理、规范畜禽管控三条务实建议,对于巩固小韦河治理成效、严守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底线,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围绕代表建议关切,我局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健全攻坚制度体系,层层压实流域治理责任

组建市级工作专班,落实“日监测、日研判、日调度、日报告”机制,常态化值班值守、下沉攻坚,编制实施《宝鸡市小韦河杏林断面优良水体达标方案》,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县区闭环整改。出台水库下泄水管理方案,规范流域30座水库调度报备,稳定河道来水。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定期召开治理推进会,压实市、县、乡三级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格局。

二、补齐城镇污水设施短板,化解雨天溢流污染风险

聚焦城镇生活污染,统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应急调蓄池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建成岐山县凤鸣、扶风绿胜污水处理厂应急调蓄池,高风险溢流点位配备抽水泵,汛期专人值守处置溢流污水。针对扶风县城老区廊桥下溢流问题委托编制专项整治方案,指导沿线三县区推进雨污分流与截污管网改造,补齐污水收集短板,减少污水直排入河。

三、抓实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排污口整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

开展入河排污口“回头看”,对雨洪口、涵洞、隐蔽散排口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销号闭环管理。加大沿河畜禽养殖巡查力度,推动粪污资源化消纳利用。强化东风水库库区监测,确保下泄水质稳定,降低上游来水对杏林断面的不利影响。

四、强化监测溯源与执法监管,支撑流域精准治污

加密流域水质监测。科学布设关键监测点位,采取人工、自动设备轮换采样,实现24小时动态水质监控,依托高频监测数据支撑溯源治污。整合市县执法力量,通过日常巡查、夜间暗访、驻点溯源方式开展全覆盖检查。从严查处宝鸡董甲山庄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境违法案件,给予行政处罚58.6329万元、生态损害赔偿2.46万元,公安机关同步立案调查,以严格执法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虽然当前杏林断面水质已向好,但流域治理根基尚不稳固。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联合市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坚持长远结合、系统治理,巩固治理成效,守牢优良水体底线,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统筹实施雨污分流提质,强化源头污染防控。加强沿线城乡雨污分流、老旧管网及镇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强化资金政策保障。指导凤翔区、岐山县、扶风县常态化开展管网清淤运维,靶向整治雨天溢流、污水直排,做到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强化应急调蓄设施建设,夯实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基础。

(二)推进河道综合生态治理,夯实流域水环境基础。深化河湖“清四乱”、清淤疏浚、岸线整治,落实常态化巡护,防范问题反弹。统筹水库调度,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化解河段缺水断流问题,修复河道生态,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严格落实河长制,压实各级河长管护责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三)严格畜禽养殖监管,严控农业面源污染。细化流域养殖管控标准,落实禁养区、限养区管理。督促规模养殖场规范治污设施运行和粪污处置,推进散养户整治,完善畜禽粪污收集、贮存、转运、资源化利用全流程管理。依托网格化监管加大巡查执法,严厉打击粪污偷排乱堆行为,压实面源污染防控责任,减少养殖污染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四)建立健全流域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压实市、县、乡三级责任,健全部门协同、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工程治理、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推动小韦河水质由阶段性达标转向长期稳定优良,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及小韦河流域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5日


(联系人:沈 丹,电话:326035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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