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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鸡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宝鸡市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11 11:06:3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宝鸡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宝鸡市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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