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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发布时间: 2026-04-02 10:03: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切实提升新闻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与安全性,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严密责任链条、提升技术支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系统各单位在所有平台发布的各类新闻信息,具体涵盖以下范围:

1.发布载体: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台,以及市、县区两级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平台;

2.信息形式:涵盖文字稿件、图片、音频、视频、数据图表、链接等所有形态的信息内容;

3.信息类型:包含原创信息、转载信息、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内容、重大活动报道、舆论监督报道等各类新闻信息。

第二章 审核流程及标准

第三条三审流程及责任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落实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审校流程闭环管理。

1.初审:各分局、直属各单位由科(股)室负责人担任初审人;局机关各科室由科室副科长(副主任)或专人担任,主要从业务角度审查选题导向、内容真实性与事实准确性,排查涉密内容、敏感信息及敏感字词,核对数据、专有名词并校验语句表达,提出修改建议。

除对文字内容审查外,需同步开展对图片真实性的审核。确认图片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严禁使用伪造、拼接、篡改以及带有地理坐标、经纬度的图片;核查图片关联性,确保图片内容与稿件主题一致;检查图片中是否包含涉密场景、敏感标识和人物不当行为等,同时核对图片中人物姓名、职务、场景标注的准确性,提出图片修改或替换建议。

2.复审:各分局、直属各单位由分管领导担任复审人;局机关各科室由科长担任,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重点开展保密审核与政策合规性审核;对涉及思想政治倾向、国家安全、宗教领域等存疑的敏感内容,须对接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审核。

在复核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使用的转载图片、素材图片,核查版权授权文件是否完整有效,确保不涉及侵权风险;重点排查图片中是否存在不当历史场景、错误标识等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损害国家形象、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避免潜在风险。

3.终审:各分局、直属各单位由主要领导担任终审人;机关各科室由市局分管领导担任。其中,对重要、敏感及三重一负(重要领导相关内容、重大活动报道、重点专题报道,以及舆论监督和批评类负面报道)稿件,必须重点审核。终审主要审核政治导向、社会效应及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最终决定是否发布。

终审对图片的社会影响与发布适配性进行审核。要判断图片发布后是否可能引发舆论争议;要根据发布平台特性审核图片尺寸、分辨率是否符合平台要求;最终决定图片是否与稿件同步发布,对需调整的图片(如裁剪、替换)明确具体要求。

特别要求:三审中任意两个环节不得由同一人担任,确保审核独立性。

第四条 三校流程及标准

一校:由初审人同步完成,重点核对稿件格式、内容编排、参考文献著录及文字基础差错,确保符合发布规范;检查图片标注是否完整、无错别字;确认图片分辨率符合发布平台标准;检查图片是否存在水印遮挡关键内容、人物变形等不规整因素,确保图片呈现清晰、整洁。

二校:由复审人同步完成,逐项核查文字基础差错(如错别字、标点错误)、数据与专有名词准确性、参考文献著录规范性等修改落实情况,确保一校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照一校提出的图片修改意见确认整改到位,无遗漏问题;检查图片序号、图注与正文中的引用是否一致,避免出现图文错位、标注错误。

三校:由终审人同步完成,对前两校遗漏问题进行全面复查;重要信息须额外增加校次,确保差错率符合质量标准。再次核查图片版权、内容合规性、标注准确性,确保前两校未发现的隐性问题被及时发现,检查图片是否与稿件文件正确关联;对重要稿件的图片,安排专人交叉核对,确保图片零差错。

特别要求:校对人员须对校对质量终身负责,保障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与权威性。

第五条 市局新媒体平台发布要求

1.凡在市局新媒体平台,如宝鸡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的新闻信息,统一由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开展最终复核,未经复核不得发布。

2.各单位上报的新闻信息中,若涉及市级领导相关内容(含文字稿件、照片),须先报市级综合办事机构相关科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由其按流程安排发布。

第三章 保障措施与机制

第六条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各单位新闻稿件须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且兼具感染力与影响力,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及生态环境宣传工作要求。要制定本单位新闻稿件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审核流程,确保稿件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同时,要紧盯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健全人防+技防支撑体系

1.技术赋能:各单位可依托智能审核系统,建立动态更新的敏感词库,对涉政规范表述、敏感信息实行自动筛查与标红提示;打通多平台审核通道,实现一次审核、多端发布

2.全员纠错:建立纵横双向纠错机制,纵向实行采编、初审、复审、终审全流程互查,横向开展各平台、各科(股)室交叉核验,鼓励全员挑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第八条 严格稿件校对标准

各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准确客观、严防抄袭、导向正确。严禁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严禁直接转载无信息发布资质平台的新闻,严禁出现危害社会公德、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转载其他媒体信息或图片时,不得歪曲篡改标题与原意,且须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第九条 严肃追责问责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采编、审核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链条全程可追溯。若因上报新闻信息中的图片、文字、视频等存在侵权行为,引发第三方诉讼或版权纠纷,相关法律纠纷由涉事单位自行负责处理。若因出现错别字、敏感词及不当表述等问题被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将适时通报相关单位。

本制度由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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