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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委深化“三个年”活动和打好“八场硬仗”安排部署,围绕中心、牵头抓总、全面发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持续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调度会等重要会议10余次,修订《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碧水、净土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提请市委将“打造生态之城·美丽宝鸡”重点任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综合大督查内容,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二、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完成5户水泥企业和1个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1户企业工业炉窑整治、4户企业深度治理任务。新创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13户、C级企业75户,科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4次。建成市级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平台,完成6户企业综合治理项目、4户企业泄露检测与修复、30户企业治理设施提级增效。路检路查柴油货车1367辆次,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343户次,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032台次。拆除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0台,治理生物质锅炉3台、改造燃气锅炉14台。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9,同比改善11.77%;优良天数300天,同比增加14天,PM2.5平均浓度36μg/m3,同比改善10%,优良天数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位居关中5市第一。
三、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小韦河治理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县区落实治本措施,小韦河杏林断面年均水质达到Ш类。全面完成渭河、嘉陵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审批入河排污口8个。指导金河工业园、凤鸣工业园制定“一园一策”方案,部省反馈的26个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已整改25个,1个正在持续推进。完成8个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控,指导宝鸡高新区(东区)、长青工业区落实地下水污染管控治理措施。13个县区建立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退出机制,治理农村生活污水102处、黑臭水体41处。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指数3.7,同比改善5.58%,位居关中5市第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56.3%,位居全省第三。
四、稳步推动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对7户企业进行质控,2户企业完成报告编制。完成27个“一住两公”地块调查评审,优先监管地块管控率100%。完成第二批3个县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溯源样品采集和监测分析。启动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163户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审批危险废物跨省转出37批,转出4.79万吨、接收处置11.84万吨。开展典型大宗固废堆存场所排查等3个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512个,正在持续整改。严密防控重金属污染,排查涉铊、镉企业27户,关停涉重金属企业5户,完成“十四五”重金属减排任务。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五、着力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严查秦岭“乱排乱放”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定期检查调度,完成1个省级、2个市级《台账》问题整改销号。定期核查自然保护区疑似问题点位,报送问题线索20个。完成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306个生态环境系统类型野外核查。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年—2030年)》,开展线下宣传活动13场,线上知识答题活动1次。完成59个汉丹江流域矿产开发遗留废矿渣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千阳县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达到“6+2”,位居全省第三。
六、大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高质量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任务;第二、三轮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的1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5个,11个问题未到整改时限,正在持续推进,1个整改不彻底,继续整改,14个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打好“问题整改硬仗”,纳入清单的4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剩余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14个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3865户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9起。接待群众来访5次,办理来信6件,办结中、省巡视转交信访件6件,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1072件。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摸排整治行业乱象线索27条,收到“三书一函”41份,38份已整改完成,3份正在办理。
七、坚决夯实环境安全防线。牵头做好生态安全工作,建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组建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坚决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4轮督导检查,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19个。与咸阳市、天水市续签《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检查企业800余户,整治安全隐患62个。开展伽马射线探伤行业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举办市级辐射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75个,规范转让5枚放射源、4批放射性药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优化调整国控地下水监测站点,完成8类环境质量监测,完成4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结果均为“基本稳定”。
八、高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建立《2025年需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的重点项目清单》,纳入22个重点项目,协调推进5个需部、省审批项目。出台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4个配套《实施细则》。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运用,分析查询742次。开展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试点,豁免3个行业环评文件,4个项目享受政策红利。抽查94个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等情况,督促整治具体问题83个。核发排污许可证532个,完成970户涉噪声、987户涉固废企业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评定生态环境信用A级企业104户,开展信用修复145户。完成5户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和12户企业方案评估。深化眉县、麟游县低碳近零碳试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7户火电企业完成碳排放交易及履约。
九、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审核重大决策事项2项,审查规范性文件10余份。印发《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程序规定》,备案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05起,审核重大处罚案件13起、重点排污许可证37个,组织2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制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整改问题6个,对企业免于处罚金额65.5万元,减轻处罚5起,涉及金额57.4万元。召开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17次,梳理案件线索30条,办结案件23件,办结全省首例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导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强化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150余场次,受众3万余人,在中省市媒体平台刊发宣传报道1173条,政务新媒体累计阅读量超30万次。
2026年,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锚定美丽宝鸡建设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全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绿色动能,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