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印发通报,对2015—2025年、2018—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
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荣获多项荣誉:
·麟游分局获评 “全国表现突出集体”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获评 全省表现突出市级集体
·付小英(市局督察科)、郭文鹏(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金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名同志获评全省表现突出个人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紧扣省委“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的要求,对标省厅“五个结合、三个关键、三个关口、三项工作”系统推进模式,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全市持续优化办案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拓展修复路径,累计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居全省第一,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革的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不断显现。
荣誉是肯定,更是动力。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推动改革从“制度构建”向“效能提升”全面转型,聚焦线索筛查、案件办理、生态修复等关键环节,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秦岭、渭河生态安全屏障,围绕“美丽宝鸡”建设目标,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奋力书写美丽陕西建设的宝鸡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