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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21-2022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C级绩效企业名单的公示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15:14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陕环大气函〔2021〕12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查评估、分局初审、市局评审,审核通过了14家C级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我局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将取消评级结果,降为最低级,一年内不予评级。市级监督电话:0917-3331121。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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