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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2-10 11:05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咨询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健全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参照《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公开征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作用

专家库主要为宝鸡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风险评估、预案评审等工作提供科学决策支持和专业技术服务,全面提升区域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从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化学工程、应急管理、水文水利、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

(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中,长期从事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化学品和危废处理、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地质、环境评估、化学与化工、环境科学、水文气象、环境应急管理、现场处置、监测预警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检验检测机构、环保技术服务单位中,具有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治理、危废处置、风险评估等相关技术资质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四)其他领域长期从事环境应急相关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退休专家、行业专业人员等。

三、申报条件

(一)专业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客观、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任务。

2、熟悉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专家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能够适应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技术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需求。

3、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业绩或者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领域

重点涵盖以下方向(申报时可选择1-3项擅长领域):

1、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评审、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管理政策咨询等;

2、污染应急处置:涉水、涉气、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技术;

3、环境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方案设计、现场采样分析、数据解读与预警等;

4、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环境风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分级、环境污染损害评估与鉴定等;

5、其他相关领域:生态修复、地质灾害协同处置、水文气象支持、舆情应对、法律实务等。

四、专家职责

(一)为宝鸡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参与环境应急相关政策、规划的制定与论证;

(二)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为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

(三)参与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环境隐患排查等工作;

(四)参与环境突发事件调查及责任认定等工作;

(五)参与环境应急业务培训及科普宣传等活动;

(六)承担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其他环境应急相关工作。

五、专家权利

(一)自愿加入和退出专家库。

(二)有权根据技术要求分工独立发表意见。

(三)专家参与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应急处置、调查任务或培训等相关工作,指派部门或聘请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保障相关费用。

六、征集及聘任程序

(一)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申请入库专家须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2、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参与环境应急相关项目、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代表性论文论著等复印件);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粘贴于申请表指定位置);4、其他可证明个人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A4纸装订)及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命名为“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专业领域+姓名”)。

(三)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宝鸡环保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四)选定后的专家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以文件方式予以公开。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或专家资格。

(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请于2026年3月前提交或邮寄至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6号楼B座708室),同时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bj3262136@163.com,邮件以“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专业领域+姓名”命名。

(三)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宝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宝鸡市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点击下载)

    联系人:李明强    联系电话:3263095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0日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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