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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GB 3095—2026)实施解读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15:37

生态环境部2026年2月12日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并同步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633—2026)》、《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663—2026)》两项配套技术规范,均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新标准的相关情况,掌握新标准执行后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影响,我们梳理形成简要解读,供参阅。

一、标准修订相关情况

此次修订基于我国空气质量2013-2025年实现历史性改善,PM2.5年均浓度从68μg/m3降至28μg/m3,为实施更严格标准奠定了坚实现实基础。新标准重点收严了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限值,对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浓度限值也同步收严,以减少其对呼吸系统及心血管系统的长期危害。新标准的实施将通过降低污染物浓度,引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带来实实在在、可量化的公共健康收益,成为守护全民健康的重要保障。

新标准考虑实际治理节奏,设置分阶段实施要求,分为过渡实施和全面实施两个阶段:

1.过渡实施阶段(2026年3月1日—2030年12月31日)。

在过渡实施阶段,全国统一执行过渡阶段污染物浓度限值,重点对PM2.5、PM10等颗粒物浓度设置过渡限值,为各地逐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推动污染物浓度稳步下降预留缓冲空间。其中,二类区(人群活动区域)的PM10年平均浓度由原标准70μg/m3收严为60μg/m3、日平均浓度由原标准150μg/m3收严为120μg/m3;PM2.5年平均浓度由原标准35μg/m3收严为30μg/m3、日平均浓度由原标准75μg/m3收严为60μg/m3。

2.全面实施阶段(2031年1月1日起)。

自203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GB 3095—2026规定的最终污染物浓度限值,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全面落地。其中,一类区(特殊保护区)的核心污染物浓度限值为:PM10年平均浓度20μg/m3、日平均浓度50μg/m3,PM2.5年平均浓度10μg/m3、日平均浓度25μg/m3,NO2年平均浓度30μg/m3、日平均浓度50μg/m3;二类区(人群活动区域)的核心污染物限值为:PM10年平均浓度50μg/m3、日平均浓度100μg/m3;PM2.5年平均浓度25μg/m3、日平均浓度50μg/m3,SO2年平均浓度20μg/m3、日平均浓度50μg/m3、1小时平均浓度150μg/m3,NO2年平均浓度30μg/m3、日平均浓度50μg/m3。

二、新标准实施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影响

2018年至2025年期间,用新旧两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衡量我市空气质量,年度优良天数、优良率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对比差异。


根据统计数据,在旧标准(GB 3095-2012)评价体系下,我市年优良天数分布于261天至300天(剔除沙尘影响)之间;在采用更为严格的新标准(GB 3095-2026)后,按照过渡阶段污染物浓度限值衡量,年优良天数区间为 221天至270天,整体呈现减少趋势,减少天数介于28天到42天之间。在优良率方面,旧标准下的年优良率处于71.5%至82.2%,在新标准(按照过渡阶段污染物浓度限值衡量)下的优良率则降至60.5%至74.0%,两者相比降幅在7.6%至11.6%之间。

按照新标准衡量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无论是年优良天数还是优良率均出现下降。同时,新标准实施后,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上年同期有可能减少,不一定是空气质量变差,而是新标准对空气质量的判定更为严格,反映出新标准对空气质量的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相关建议

大气环境质量直接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也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后,建议社会公众积极学习新标准、宣传新标准、践行新标准。

一是作新标准的掌握者。通过学习了解,客观看待新标准实施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可能减少、达标率可能降低等变化,并非空气质量变差,而是衡量标准更加严格。同时,通过新、旧标准的对比,充分认识对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进行了收严,更贴近公众健康需求。

二是作新标准的宣传者。主动向身边的亲朋宣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背景、目的、内容等,让更多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新标准重点收严了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PM2.5、‌PM10浓度限值,对SO2、NO2浓度限值也同步收严,标准更严是为了更有利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是作新标准的践行者。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自身做起,倡导并带动身边的社会公众,从一点一滴做起,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反对、抵制企业超标排污、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共同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设天蓝水碧、空气清新的美丽家园。

附:标准修订前后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对比



主办: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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