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有力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以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及相关违规行为,均可提供线索: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监测设施设备合规使用、数据质量责任及禁止弄虚作假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落实监测数据质量责任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排污单位、监测设备厂商与监测机构共同实施或配合实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自动环境监测设备运维弄虚作假行为;
(六)伪造环评审批文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与生态环境监测相关的弄虚作假行为;
(七)机动车排放检验、碳排放数据管理、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鉴别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一)电子邮箱:2426989388@qq.com,主题注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线索”。
(二)信函快递: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三)电话:0917-3261784。
四、有关说明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线索内容写明涉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违规发生时间、违法事实详情、相关证据等内容。
(二)我支队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规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