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相关要求,我市将纳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现将处理及整改进展情况在市局网站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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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区划 |
企业名称 |
超标因子 |
处理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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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鸡市 |
宝鸡市中水水务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氨氮 |
1、针对2021年1月超标问题,2021年6月10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陕C金台环罚〔2021〕08号),罚款40万元。宝鸡市中水有限公司向宝鸡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宝鸡市人民政府6月21日向宝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宝府复停字〔2021〕3号)。10月初收到市政府支持行政处罚的通知,11月24日宝鸡市中水有限公司已分期缴纳罚款20万元。 3、2021年11月16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分别向宝鸡市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宝鸡市中水水务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污水处理工艺,确保宝鸡市中水水务有限公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上传数据真实、有效。 |
1、宝鸡市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宝鸡市中水水务有限公司通过加强管理、优化污水处理工艺等措施,超标排放情况较前期有所好转。 2、实施提标改造工程。 |
提标改造工作已启动,宝鸡市住建局委托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污水厂内进行提标改造前场地平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