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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区划 |
企业名称 |
监控点 |
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
超标天数 |
核查及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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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鸡 |
凤县福和德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熔炼废气 |
二氧化硫 |
1.98 |
1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2025年11月27日该公司电力系统突发故障,导致熔炼炉废气脱硫系统循环水泵无法正常运行,二氧化硫数值异常,该公司发现问题后及时报送异常报告并采取措施,于两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针对该公司超标问题,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2026年1月22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陕C凤县〔2026〕2号),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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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宝鸡 |
扶风佑东浪店建材有限公司 |
窑烟囱 |
二氧化硫 |
0.35 |
1 |
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2025年11月4日8时10分至12时50分,国网电力对该企业所在的杏林段台区进行线路检修,该厂区以上时间段内全部动力电发生临时停电,脱硫塔不能正常运行,造成该时间段内隧道窑尾气二氧化硫超标。为减少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了以下预防措施:一是电力恢复后下调了隧道窑本体、烘干窑风机的抽风功率,在维持窑内微负压的前提下,降低窑温、减少投料;二是企业及时根据停电情况,如实记录生产及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并向扶风分局进行异常情况报告,在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标记(由于企业工作人员对操作系统不熟悉,误将工况简单标记为故障,未做具体说明),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并在电力恢复后立即启动脱硫系统。 针对该公司超标问题,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在自动监控系统中对临时停电等非正常工况如实标记,并与提供的生产台账、设备运行记录等相印证,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该企业已按要求在自动监控系统重新进行了规范标记。 鉴于国网陕西电力公司计划性检修(非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动力电中断,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被迫停运,在线监测数据短时超标。该情形属于企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企业无主观过错。断电发生后,企业立即采取停限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在24小时内向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书面报告,同步在自动监控平台如实标记;电力恢复后,企业迅速恢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本次超标未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后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对该企业本次超标不予行政处罚 |